
本刊出版伦理政策遵循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http://www.icmje.org)制定的“学术研究实施与报告和医学期刊编辑与发表的推荐规范”(Recommendations for the Conduct, Reporting, Editing, and Publication of Scholarly Work in Medical Journals)最新版和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https://publicationethics.org)制定的伦理规范。出版流程透明化政策按照COPE、开放获取杂志目录(DOAJ)、开放获取学术出版商协会(OASPA)和世界医学编辑协会(WAME)发布的学术出版透明与最佳行为准则(简称COPE准则)最新版(https://doaj.org/apply/transparency)执行。
1.1 作者署名
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稿件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时,稿件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所有署名作者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作者资格和通信作者资格采用ICMJE的定义。
署名作者是稿件的实质性贡献者,包括:(1)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者或者为研究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者;(2)起草研究论文者或在重要的知识内容上对论文进行修改者;(3)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者;(4)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者。未满足全部4条标准者(如仅对论文进行技术性帮助或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资助者)不宜列为作者,但可在志谢中对提供帮助者表示感谢。
本刊不接受作者署名中包含人工智能(AI)工具的论文投稿,同时参考文献中也不应包含将AI列为作者的论文。作者必须是能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等负责的自然人。
1.2 投诉/申诉
如果作者对审稿意见有异议、稿件处理存在延误或对出版伦理有疑问,可以进行投诉或申诉。作者需要撰写“申诉/投诉意见书”,并发送至本刊邮箱:jfjyxzz8021@163.com。意见书应详细陈述投诉/申诉的理由,例如全面合理地解释为何不同意审稿意见。编辑部将进行调查并积极处理。
1.3 利益冲突
如果作者或其单位与其他人或机构具有经济或个人关系,就会存在利益冲突,从而使得不适当的影响(偏倚)出现。本刊投稿必须声明所有潜在利益冲突,编委会可能会将这些信息作为稿件决策的一个基础。作者在文章中须列“利益冲突声明”的小标题,说明可能对其工作产生不当影响(偏倚)的与他人或机构具有的经济或私人关系。经济利益冲突情况包括所投稿件涉及的研究工作开始之后3年内的雇佣关系、顾问或咨询服务、持股、名誉职位、专利或专利申请以及旅费补助等。如没有利益冲突,作者也应在文章中注明。投稿时如未进行充分说明,可能导致文章发表后进行更正或撤稿。
1.4 开放科学与数据共享
编辑部努力尊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且要求编辑、作者和审稿专家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可能的侵权行为都应避免。第三方机构亦须尊重本刊的知识产权,不得侵权。在知识产权得到保护的前提下,本刊鼓励开放科学的做法,鼓励作者在适当的情况下进行研究数据的发布和共享。可以共享的数据一般包括原始数据、观察记录、实验结果等。本刊还鼓励作者共享研究相关的软件、代码、模型、算法、协议、方法和其他有用的资料。作者可将上述材料上传至可获取的第三方存储平台,将链接以附件方式置于文末。
1.5 伦理监管
本刊制定明确的伦理准则,包括作者、审稿专家和编辑的行为规范,涵盖数据完整性、研究诚信、利益冲突、抄袭和重复发表等问题。本刊提供详细的作者指南,明确要求作者遵守伦理准则,并提供关于如何报告研究、引用他人工作、处理利益冲突等方面的指导。编辑负责监督整个出版过程,确保所有提交的稿件都经过适当的伦理审查,处理任何出现的伦理问题,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的行动,如撤稿或发表更正声明。
1.6 知识产权
期刊版权归本刊编辑部所有。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论文一经录用,作者即将论文著作权中的汇编权(文章的部分或全部)、发行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任何商业使用权免费专有许可给《解放军医学杂志》编辑部使用。作者有权按照CC BY-NC 4.0协议分享、使用他们的文章。
1.7 更正与撤稿
一般情况下,正式在线发表或印刷发表的文章被视为最终版本。本刊一般不对已发表的文章进行更正或撤稿。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如下所述),也可以更改或撤稿。
(1)更正:如果文章内存在无意的科学性错误,并且不会对文章的结果和结论造成重大影响,编辑部会尽快在期刊上发表更正启事,详细说明对原文所做的更改,并注明文章的出处。必要时本刊可能会发布更正后的新版本的论文,并在新版中详细说明对原文章的改动,注明更新日期。更改前的版本也会存档,读者可以直接获取,但引用时应取最新版本的文章。
(2)撤稿:在以下情况下,编辑部会对文章进行撤稿处理并发表撤稿声明:①当文章内有严重的科学性错误,以至于文章的结果和结论不可靠。②对于涉嫌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文章,编辑部会启动调查,并发表声明告知读者该文章存在风险;调查结束后结果将被公开。如果确认该文章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会采取撤稿措施并发表撤稿声明。
1.8 出版后的讨论
文章刊出后,本刊欢迎作者和读者展开讨论。可把评论发送至本刊电子邮箱:jfjyxzz8021@163.com。编辑部在收到邮件后将尽快处理,并酌情反馈。本刊欢迎广大读者和作者相互监督,积极向本刊反馈相关信息,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2 作者、编辑、审稿者的责任
本刊作者、审稿者及编辑应遵循以下伦理规范以及本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2.1 作者伦理
(1)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基金立项任务书和项目名称等证明材料。
(2)作者应保证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应保证论文无学术不端行为(如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署名不实、抄袭剽窃、弄虚作假、虚假注释、引用他人著述未注明出处等)。保证在收到编辑部的退稿通知前,不另投其他刊物。
(3)作者在投稿时需提交由单位科研部门开具的论文介绍信以及由全体作者签名的《论文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协议》。
(4)作者可以使用AI工具,但不能用于整篇论文或论文重要部分的撰写(如研究方法、结果和对结果的解释分析等),作者需要仔细检查AI生成的内容,并对其负责。作者需要对AI工具型号、使用日期、提示语、生成内容等在文章中进行充分披露。
(5)作者应遵守论文“五不准”原则: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参见第6~9条),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6)署名作者必须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包括:①对研究工作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者;参与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解释;②起草论文或参与论文重要内容的修改;③对将要发表的版本作最终定稿者;④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者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问题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仅对论文进行技术性帮助,或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资助者不宜列为作者,但可在致谢中对提供帮助者表示感谢。
(7)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投稿后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论文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全部署名(包括变更书名)作者签字确认,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
(8)一般情况下,论文中只标注一位通信作者。如果论文成果来自多单位合作研究,通信作者确实超过1位的,可酌情增加,一般不超过两位。增加的通信作者应是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的学术负责者。
(9)作者在投稿时应写明作者姓名及单位。作者单位应和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如不相关,作者应说明自己在研究中所做的贡献,或由作者单位出具证明,证明该作者确实从事了此项研究。
(10)如果作者隶属的机构单位与完成课题选题、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研究工作和提供研究条件的机构单位不一致时(如研究生毕业离开培养单位、进修生、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则以提供研究条件和完成研究工作的机构为首先署名单位。
(11)临床研究论文作者应遵循相关指南撰写(如随机对照试验报告规范——CONSORT指南,非随机对照试验研究报告规范——TREND,观察性研究报告规范——STROBE,诊断准确性研究报告规范——STARD等)。临床研究论文应遵循生命伦理学的“有利原则”和“无伤原则”。凡涉及人体的临床试验和部分动物实验论文,作者需提供研究方案的伦理审查证明文件,涉及患者(受试者)的应签订知情同意书。
(12)凡涉及人的试验研究,作者须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以保护研究受试者的隐私。论文中不得涉及患者姓名、住院ID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对于使用可识别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进行的医学研究,必须按正规程序征得受试者的同意,并且在论文中尽量对能识别患者身份的部位(特别是脸部)进行遮挡。
(13)凡涉及动物的实验研究,作者须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确保实验动物得到人道对待和适宜照料,符合《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14)作者在投稿时应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利益(研究与医药公司是否存在商业利益关系;医药公司是否在实验设计及实施、数据处理、文章书写和发表等方面给予任何资金赞助)。
2.2 审稿者伦理
(1)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规避存在利益关系的稿件。审稿专家应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如审稿专家发现来稿观点错误、知识性错误、严重抄袭、数据有伪造嫌疑,应向期刊编辑部反馈,对来稿是否达到公开发表标准给出明确的意见。
(3)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不给他人传阅、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所有审稿意见和信息都必须保密,不得用于个人用途。
(4)审稿专家应意识到AI可能产生错误、虚假、偏见和歧视性内容的风险。因此,不建议审稿专家使用AI辅助审稿,如确有需要,必须征得编辑部的同意。审稿专家不得将稿件或其任何部分,以及同行评审报告,上传至无法保证保密性的AI工具和软件。
(5)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时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由编辑部决定是否应予以回避。
(6)当审稿人发现作者从事的研究和自己相近时,不得利用审稿便利压制或者贬低作者的论文。
(7)审稿专家应按照约定及时评审稿件,如不能按时评审返回,应及时告知编辑部并退审,可推荐审稿人。未经编辑部同意,审稿专家不得擅自委托自己的学生、同事等代审。
(8)审稿专家遇到曾经审过的稿件时,有义务向编辑部反映情况,并按期刊收录标准填写评审意见。
2.3 编辑伦理
(1)编辑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维护科研诚信。按照本刊办刊宗旨和要求,及时并客观公正对稿件进行评审(包括邀请同行专家评审)。
(2)编辑应及时向作者反馈审稿专家的意见和符合编辑标准的修改意见。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的意见,同时保护作者的创作热情。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和争鸣。
(3)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保密。编辑应确保稿件及相关附件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编辑及编辑部人员除酌情为通信作者、评审专家、编辑委员会成员提供所需信息外,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提交论文的信息。不得将稿件上传至无法保证保密性的AI工具或软件。
(4)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利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工具对稿件进行甄别和检测,以避免期刊编辑出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
(5)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价,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6)对于作者推荐的同行评议专家,编辑应核实其审稿人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被推荐的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和专长,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被推荐的审稿人。如果作者要求回避某专家评审其稿件,并且这一要求是合理的,则编辑应给予尊重。
(7)编辑在选取论文评审专家时,应尽量避免与作者为同一单位,不得选择署名作者作为审稿专家。
(8)编辑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应回避处理该稿件。
(9)编辑对作者的申诉应该慎重对待,并组织集体讨论或请评审专家重新审阅。
(10)对有科学严谨研究获得的阴性结果编辑应考虑发表,以避免其他学者重复不必要的研究。
(11)编辑有责任避免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应对初投稿论文和即将刊出的论文做2次查重并审核。
(12)编辑有义务提醒作者在变更署名、单位及其先后顺序后可能出现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问题。
(13)编辑应尽可能给作者提供详尽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
(14)编辑要尊重作者的观点、行文风格,对论文所做的涉及学术观点等关键性修改都应征得作者的同意。